学生工作
奖励资助
香港最精准十码2019-2020学年度 国 家 奖 学 金 评 审 工 作 细 则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通知》《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香港最精准十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香港最精准十码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综合评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香港最精准十码国家奖学金评审规程,具体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8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19-20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同年级同专业前8%(如学校综合素质测评滞后,学院将结合德育测评和入围者综合测评情况确定成绩靠前者)。
2、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第一名,人数在200以上的专业为同年级同专业前二名(以“平均学分绩”进行比较,下同),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4成绩合格。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上学年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上年度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
5、对于学业成绩排名不是同年级同专业第一(超过200人的大专业学业成绩排名不是同年级同专业前二),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由系主任、 辅导员、学生班主任、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
2、学院依据《香港最精准十码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综合评定办法》(附后),严格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原则上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召开相关评审工作大会,布置落实相关工作、解读相关文件政策等。
4、学院将评审政策、细则等文件下发到各年级辅导员,再由年级辅导员或勤工助学部下发到各班团并由班团转发到各班级级,由班级组织同学报名,递交申请材料。
5、学院组织对申报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不符合条件的同学筛选出来,退还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由学院汇总,并依据香港最精准十码《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评定办法》进行打分排名,(其中任职分由其相关老师根据任职期间的表现在相应分值段进行打分。
6、院评审小组按学校下达指标数,在兼顾专业平衡前提下,根据测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推荐人员名单(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推荐名额限一人)。
7、将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提供举报邮箱、电话等,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的公开、公正、公平。
8、组织公示无异议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随表报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1套《香港最精准十码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香港最精准十码学生成绩排名表》,以及1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至学院。
9、学院统一将《香港最精准十码学生成绩档案表》、《香港最精准十码学生成绩排名表》、《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摸底一览表》(纸质文本1份及电子版)、《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文本2份)和签好“属实”字样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立德楼A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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